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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责

学院党委干部职责


书记岗位职责:

党委书记在上级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本级党委的日常工作,其分工如下:

1、牵头抓好本级党建工作,负责召集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主持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将党委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党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2、组织协调群团等组织工作。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成员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3、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坚持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抓好党委自身建设。严格组织建设,按时召开党委会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抓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副书记岗位职责:

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委的组织工作。其主要分工如下:


1、负责抓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领导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干部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全院性的学生活动。

2、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工作制度,制定并落实学生工作计划。

3、负责学生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和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并向学院主要负责人汇报。

5、负责引导学生勤奋学习,抓好学风和考风建设。

6、负责学生军训、职业生涯规划、帮困助学、综合测评与评优、奖励与处分等工作。

7、协助书记和院长做好就业工作,负责学生应征入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创新创业有关工作。

8、完成学院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委的组织工作。其主要分工如下:

1、协助抓好党建工作。配合党组织书记谋划党委党建日常工作、上级考核及督查等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2、负责日常考勤和会务工作。做好党委相关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做好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负责入党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参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的培训和考察等工作。

3、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管理、党内统计等工作。

4、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5、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委的宣传工作。其主要分工如下: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机关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机关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相关媒体,抓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5、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委的纪检工作:

1、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对本级党委的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情况。

3、监督、检查党委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4、负责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受处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6、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协助上级纪委做好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定期和不定期向党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重大问题向上级纪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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